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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记者昨日从国税部门了解到,条例实施后,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依然按照老税法规定进行。 据自治区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,目前内资企业所得税率是33%,在华外资企业所得税率是15%,条例将两税合一,统一为25%。所以对内资企业来说,税率降低了8个点,这绝对是利好消息,意味着企业上缴的税少了。由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进行,我区有些企业提出,明年进行汇算清缴时,国税部门是执行33%还是25%的税率。对此,国税部门明确表示,新法从明年1月1日实施,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依然按照老税法的规定进行。 为保证新旧税法平稳过渡,我区国税部门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,在明年元月完成综合征管软件的更新衔接,确保明年1月1日起进入征管系统的所得税数据准确无误。同时,在全区开展新法的学习、培训工作。 新税法中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,是否有企业会将今年的销售收入做到2008年的账中,达到少缴税的目的。对此,一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表示,现在很多企业对新法的实施条例内容还不很熟悉,更别说规避。但税务部门认为,不排除这种可能性,不过国税部门将继续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核查、税源分析、纳税评估、日常检查工作,各级稽查部门将组织对房地产、建筑安装、建材销售、“长亏不倒”企业和零利润、零申报企业的稽查。 据了解,除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合一外,新税法的税前扣除范围更宽泛。尤其在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、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方面,税前扣除的基础扩大,减轻了企业负担。同时,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,减免重点由过去的区域性优惠转为产业优惠为主,区域性优惠为辅。对从事农林牧渔业、基础设施、环境保护以及科技研发企业的,均有相应的优惠政策。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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